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这款保险产品自推出以来,就备受关注,作为一名注重生活品质、关心自身健康的人,了解这款保险的条款内容至关重要,我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款保险的条款,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款产品。
我们要明确的是,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是一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该保险主要承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的身故或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
让我们看看这款保险的具体条款: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发病并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导致疾病终末期状态,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保险期间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终身。
保险费
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等因素确定,可以一次性交清,也可以按照约定的交费期间分期交纳。
免赔额
本保险合同无免赔额。
等待期
本保险合同设有等待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含第90天),如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解除权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未按约定交纳保险费,且超过宽限期。
2、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3、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病情,影响保险公司核保决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以上对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条款的解读,相信大家对这款保险产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充分了解保险条款,确保所选产品符合自身需求,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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